2020年9月,國家主席習近平提出,中國力爭于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強調,要加快推動綠色低碳發展。
在當前復雜多變的國際形勢下,綠色金融是我國繼續深化金融業對外開放、促進雙循環新發展格局下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推動力量。
就此,來自中國人民銀行的代表委員們紛紛建言獻策。
制定綠色金融法 推動綠色金融發展
就如何實現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目標,近日,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沈陽分行行長朱蘇榮在接受《金融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綠色金融對于實現綠色低碳目標具有重要意義,需要持續提升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能力,充分發揮金融的引導作用。建議制定綠色金融法來推動綠色金融發展。
朱蘇榮強調,從國內外經驗來看,完備的綠色金融制度體系,對于推動綠色金融發展、實現綠色低碳和可持續發展目標具有重要作用和意義。目前,我國綠色金融的政策體系尚不完善,缺少針對綠色金融的頂層設計,相關標準尚未統一,部分領域存在政策空白,在綠色金融原則的推廣和綠色金融政策的實施方面仍有提升空間。一是綠色金融相關制度法律位階較低。二是綠色金融制度尚不完備,協調性不足。三是部分綠色金融創新領域缺乏政策指導。
為此,朱蘇榮建議,應圍繞四方面來制定綠色金融法。一是完善綠色金融政策框架。二是完善綠色金融配套政策。三是統一綠色金融標準。四是強化綠色金融的激勵約束機制。
深化綠色金融改革 助力綠色低碳發展
針對如何深化綠色金融改革、助力綠色低碳發展,近日,《金融時報》記者專門采訪了全國人大代表、人民銀行南京分行黨委書記、行長郭新明。
郭新明坦言,立足新發展階段、對照新發展目標,我國綠色金融體系建設還需重點關注以下幾個領域。其一,貨幣政策與審慎管理在支持綠色低碳發展方面仍大有可為;其二,地方綠色金融改革創新的深度和廣度有待拓展;其三,碳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尚未充分發揮;其四,氣候和環境信息披露框架亟待完善。
基于以上原因,郭新明提出五方面建議。第一,以服務綠色低碳發展為宗旨,進一步完善綠色金融政策體系。第二,以點帶面,全面深化綠色金融改革。第三,創新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構建多層次綠色金融市場體系。第四,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大力推進碳市場建設。第五,完善氣候和環境信息披露框架,建立強制性、市場化、法制化的信息披露制度。
依托碳市場 推動碳金融創新
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提出,彰顯了中國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堅定走綠色低碳發展道路的決心,同時也給中國碳減排工作倒排了時間表、下達了任務書。
“從目標愿景與現實情況的差距來看,我國碳減排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強有力的行政推動是必不可少的,但僅靠行政手段難以形成常態化碳減排機制,需要運用市場化的手段予以持續推進。”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行長白鶴祥表示。
為此,他建議,將碳市場發展和建設納入綠色金融體系。一是要從戰略高度上將碳市場建設和發展納入中國綠色金融體系整體框架,在碳市場發展規劃、頂層設計方面進行全盤考慮和統籌布局,與綠色金融體系的五大支柱建設一并推進,使碳市場成為綠色金融的重要組成部分。二是加強碳市場主管部門與金融管理部門的溝通和銜接,共同研究出臺促進碳市場建設與發展的相關政策,協調推進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落實,有效防范碳市場風險,保障碳市場的穩健有序運行。
圍繞碳達峰碳中和 深化綠色金融改革創新
隨著2020年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提出“30·60”碳中和目標,各行業都聚焦碳中和提出了一系列發展、轉型方案。圍繞這一目標,《金融時報》記者專訪了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黨委書記、行長殷興山。
殷興山表示,金融業應從四方面為綠色發展提供更有效的支持。一是進一步完善綠色金融激勵約束機制,引導金融資源向綠色低碳項目傾斜。二是通過環境信息披露、氣候風險分析、綠色資產風險權重調整等工具,提升金融體系管理氣候變化相關風險能力。三是系統性推進碳排放權和碳金融市場發展,提高碳價格形成效率。四是進一步推動綠色金融市場發展和綠色金融產品創新。
在碳市場發展方面,殷興山建議,推動我國碳金融市場加快發展,一是要完善法律法規;二是加快建設全國統一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三是建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相關金融制度;四是引導金融機構創新產品和服務。
推動碳排放權市場建設
今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原黨委書記楊小平提交了6項議案,其中一項議案是發展綠色金融,推動碳排放權市場建設。
楊小平表示,2020年9月,我國提出了力爭于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目標。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將“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列為2021年的重點任務之一,提出“加快建設全國用能權、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完善能源消費雙控制度”。根據目前的情況看,我國在建設碳排放權市場上還存在一些問題,具體表現為:碳金融發展缺少相關政策支持、綠色金融產品發展不足以及綠色金融激勵約束機制有待建立健全。
為此,楊小平認為,應從四方面入手,以高質量的綠色金融發展支持碳排放權市場建設。一是加快配套機制建設步伐。二是推動碳匯相關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三是持續完善綠色金融激勵約束機制。四是加強基層金融機構綠色金融能力建設。
來源:總工程師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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